生活學習助學金

  • 2021-01-25
  • SystemAdmin
一、生活學習類型分為計時生活學習、勞技性生活學習、研究生生活學習及專案性生活學習。
二、生活學習時數:
(一) 為不影響學生課業,各類生活學習每人每日服務時數不得超過6小時,每位生活學習生申請生活學習以一項為限。
(二) 計時生活學習:每月時數日間部同學最多不得超過40小時為原則;進修部同學最多不得超過120小時為原則。
(三) 勞技性生活學習:每月時數最多不得超過84小時,可由進修部或日間部同學擔任。
(四) 研究生生活學習:每月時數最多不得超過40小時,應由研究生擔任。
(五) 專案性生活學習:依校長簽核之內容為準,但應以上述各項說明為原則。